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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行为,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聚财敛财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2012年1月至今,洪江区在控制婚丧嫁娶等事宜方面,有效遏制了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酒席32次,压缩红、白酒桌273桌。在社会上没有造成负面影响,为保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形象起到了有效维护。

洪江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洪江区出台的《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等。明确要求所有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允许办理生日、乔迁、孩子升学、孩子满月等酒席。直属亲属办理红、白喜事酒宴,也是严格控制酒桌,不允许大肆操办,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负面新闻,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更要带头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