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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财政局切实关注农村民生村级运转经费大幅提高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09]2号)文件精神, 2009年洪江区全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总额达到88万元,村均运转补助达到4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后,洪江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主要向农民收费改为由公共财政给予必要补助,经费保障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税费改革支付资金成为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

    为了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逐步解决村级组织运转困难,近年来财政不断加大村级组织运转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今年,洪江区财政在2008年每个村2.2万元运转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每个村再增加1.8万元的村级运转补助,洪江区每个村的运转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万元。村级干部报酬也将大幅提高。

为管好用好村级组织运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洪江区财政部门对省财政下达的村级运转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乡“村级组织运转补助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全部纳入“村财村用乡代管”,在保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债权债务不变的情况下,由乡财政所或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村设账,分村核算,实行报账制管理,使村级组织财务收支情况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达到规范运转的目标。同时洪江区把上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基层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让公共财政阳光普撒到村村寨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