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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减少检查评比 优化发展环境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洪江区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外,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搞任何形式的检查评比活动,不准擅自到各类企业、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评比。确需进行的,必须报经区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
    全区性或行业性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包括对企业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一律不得向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各单位每年工作评比除对“两重”目标管理考核进行奖励外,取消所有奖励活动,营造宽松环境,严禁“三乱”和索拿卡要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一般性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原则上不予罚款,以营造好的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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