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行征地补偿标准及区域划分调整听证会
5月28日下午,洪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及区域划分调整听证会在区国土资源局举行。区管委副主任申华林、区直有关单位、三乡四街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参加了此次听证会议。会议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朱光强主持。
我区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2010年省政府发布施行的。今年,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反复征求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更新。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听证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2]46号文件),此次听证主要是围绕征地补偿标准及区域划分调整两方面内容进行。
听证会上,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珏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我区征地补偿区域划分,由原来的3个区域价格等级调整为2个区域价格等级,缩小了区域价格等级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为:Ⅰ区:47000元/亩,Ⅱ区:40000/亩,新标准在我区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0%左右。
会上,与会人员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区域划分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解决后顾之忧。
会后,区国土资源局将整理听证会结果报区工委、区管委审定,5月底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以便省政府尽快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听证会现场
区国土局局长朱光强主持听证会
区国土局副局长王珏宣读相关文件
听证会代表现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