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务要闻

洪江区部署2010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7 月1日,怀化市洪江区召开了2010年城乡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动员大会,来自全区三乡四街分管民政的领导、民政助理员、居委会低保专干50多人参加会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区2010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管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并对这次参与这次“阳光行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包括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档案填写等方面的要求。

随后,该区民政局局长欧光文在动员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一要保证救助对象的准确性,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坚决取消,保证低保资金真正用于救助对象。二要明确责任,城乡低保是由民政局、乡(街)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三级共同来完成,因此一定要认真细致,注重工作方法。三要做好宣传发动,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委会一定要加强宣传力度,要让“阳光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要做好全面入户调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必须重新申报、重新确认,同时对那些购房、购车或家庭条件明显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予以重点清查。五要把这次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