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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举报制度--洪江区发动群众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目前,洪江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正处于重点检查阶段。洪江区公布了区治理“小金库”工作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小金库”,经核查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为提高洪江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洪江区设立了举报电话76311407627089)、举报箱(置于区政府大门口墙上、财政局大门内墙上)、举报邮箱(hjqjd@163.com),洪江区作出明确规定,在区政府大门口和财政局门口张贴了《“小金库”举报公告》,此公告在区电视台连续播报。指定专人受理举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度为10万元,由区财政列支安排。

洪江区按上级要求,安排重点检查单位45家,重点检查面达到38%,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检查面高于20%。明确了检查组与任务分工。重点检查由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实行分工负责,共抽调36名高素质干部、成立16个检查组,其中区纪工委、监察局抽调8名干部、成立4个检查组、检查6个单位,区财政局抽调20名干部、成立10个检查组、检查27个单位,区审计局抽调8名干部、成立2个检查组、检查12个单位。

洪江区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电视媒体上公示举报制度。通过大力宣传发动,让各单位明确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工委、区管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促进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