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统计局进一步规范区直部门和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为贯彻和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加强统计数据的评估、监测,进一步规范区直部门和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近期,洪江区统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区直部门和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制定印发了《洪江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部门和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洪区统[2010]20号)及《部门(单位)数据收集表》(T102表、T103表、T104表),规范了部门(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形式,明确了上报时间。
6月12日,区统计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了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区地税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洪江支行、区移动公司、区邮政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建设局、区国税局、区内各保险公司等18个部门单位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统计局局长黄远方就有关事项为参会人员作了说明并部署了区直部门和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参会领导纷纷发言,表示支持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统计数据。
洪江区统计局局长黄远方就有关事项为参会人员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