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务要闻

洪江区兴和液化气充装站资质评审意见公示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09 00:00 【字体: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建城〔2012〕183号)、《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湘建城〔2012〕271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兴和液化气充装站通过我省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的申报资料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一、如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我局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5-7663370(区执法局)

通讯地址:洪江区新民路386号。邮    编:418200

 

附件:燃气经营企业资质评审意见公示表

 

 

                                    2015年11月9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公示表

截止 2015  年  11月15 日

 

县(市、区)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备注

洪江区

01

怀化市洪江区兴和液化气充装站

拟申请燃气储罐总容量4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