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饮用水源 人人有责
红网洪江区站7月20日讯(通讯员 杨雪畅)“您好,这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能游泳,请您到别处游泳。”近日,区人大工委组织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利局、住建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巫水河取水点进行联合巡查,对前来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的人员进行劝导,确保我区饮用水卫生安全。
据了解,入夏以来,天气炎热,游泳的市民逐渐增多,带子街自来水厂取水点由于水质较好,吸引了不少游泳爱好者,最多时有几十人进入水源保护区游泳,影响了饮用水水质。
农林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子街水厂取水点水源是洪江几万人民的饮用水源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洗澡,将会给饮用水源造成严重污染,进而影响全区人民的饮水安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文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保护好我区饮用水水源,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游泳等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此外,相关责任部门也将不定期进行联合巡查,巡查结果报区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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