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务要闻

精准扶贫一百问(五)

来源:洪福洪江 发布时间:2017-05-01 00:00 【字体:

政策

 

41.我省劳务协作脱贫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1)交通补助。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交通费票据,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县外市内据实分别给予不超过4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路费补助。

2)一次性岗位补贴。对本省输入地企业吸纳输出地农村贫困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3)就业创业和跟踪服务补贴。对市场化运作具有资质和社会良好信誉的劳务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和商会组织,每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300/人的中介和跟踪服务补贴。

4)模范企业奖励。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工商联每年认定5就业扶贫模范企业,并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所需资金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次性岗位补贴以及就业创业和跟踪服务补贴政策为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出台政策)

 

42. 对外劳务输出的服务对象是哪些?

答: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出国务工意愿、年龄在18-40岁、身体健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得大学学历教育、各类中、高级职业学历教育毕业证和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证书者优先)。

 

43. 对外劳务输出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1)前期费用补贴。对签订对外劳务输出合同的贫困人口给予2000/人的前期费用补贴,从县扶贫资金中安排。

2)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贫困人口在签订对外劳务合同后,因无力支付出国务工前期费用的,可向本地农村信用社申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扶贫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外派劳务人员前期费用实际金额。

3)劳务派出奖励。外派贫困人口在境外务期间未发生劳务纠纷、因管理失误造成恶劣影响,且对外劳和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在省商务主管部门为零投诉的,商务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派出的贫困人口人数、开展培训和提供服务等情况给予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奖励。

4)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从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出发,减免扶贫对象服务费用,并经县级商务、扶贫部门确认的,由商务部门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5)专业培训支持。省扶贫、商务部门将采取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合作等形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岗位要求的免费劳动技能培训,并逐步建立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先签约再培训再派出的工作机制。

 

44. 目前在劳动力培训方面有哪些主要政策?

答:1)就业技能培训。为法定劳动年龄内贫困劳动力提供202个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500/-1320/人。

2)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51个贫困县市区劳动力提供202个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850/-2244/人。

3)创业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补助800//次,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补助1200//次。

4)工会培训。对已建档立卡,并需要就业、创业帮扶和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安排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及法律援助。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资金,执行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同类工种标准;用于法律援助的资金,不超过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援助补助标准。

5)移民培训。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免费培训,A类职业培训不超过3000//期,B类职业培训不超过2000//期,C类职业培训每人每期不超过1000//期(资金补贴给培训机构)。

 

45. 哪些人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答:搬迁对象为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6.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确认程序有哪些?

答:确认程序共分两步:第一步是由县政府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正式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区域范围,同时向社会公告;第二步是在县政府已正式确定的村民小组内,采取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

 

47. 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其中,集中安置主要包括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48. 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搬入地在县城及中心城镇的,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村内就近安置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总面积。

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自行确定建设标准。

 

49. 易地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 m2,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报省及市州备案。同步搬迁对象所需建房资金自筹解决,国家和省不予补助,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50. 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房建设方式是有哪些?

答:集中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统一建房或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也可由同一安置点的所有搬迁户用招投标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按照统一规划、规定的设计图纸集中建设。分散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极为特殊的情况下也可将资金直接补助给搬迁户,由搬迁户自行建设房屋。具体采取何种补助方式,由县(市、区)政府征求搬迁户意见并结合相关安置工作的具体需要后在搬迁协议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