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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关于实施“鸿雁归巢”计划的公告

来源:洪江区工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9-02 17:53 【字体:

洪江区关于实施“鸿雁归巢”计划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贯彻落实市委“五溪人才行动计划”和区工委人才激励政策,吸引本土人才回流,经研究,决定实施洪江区“鸿雁归巢”计划,欢迎各类洪江本土优秀人才回家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鸿雁归巢”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为洪江区或者父母等亲属常驻洪江区,本人愿意回洪江区工作的在外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洪江,关心洪江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放宽);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8.原工作单位同意调离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2)企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洪江,关心洪江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取得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技能人才;

4.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7.原工作单位同意调离或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归巢”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申请。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洪江区“归巢”人才申请表》(详见附件)。报名地点:洪江区新民路政府大院24楼,中共洪江区工委组织部(区工委人才办),联系人:邓祥,联系电话:0745-7632161

2.网上报名:登录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hjq.huaihua.gov.cn),如实填写《洪江区“归巢”人才申请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hjqgwrcb@163.com

(二)资格审查。“即申即审”,并对“归巢”政策、个人意愿、工作安排情况进行双向沟通。

(三)考核考察。对“归巢”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工作匹配度进行考核考察,并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四)安排使用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归巢”人才经考核考察合格无异议后,按照同一经费渠道、同一编制性质、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安排工作单位,并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调动、入编等手续。

2.企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由区工委人才办根据申请人学习、工作经历,向相关企业进行推荐衔接,经双向选择安排工作岗位。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支持政策。“归巢”人才符合《洪江区人才激励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二)绿色通道。“归巢”人才在配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服务;符合人才公寓申请入住条件的,可优先安排。

四、组织管理

实施洪江区“鸿雁归巢”计划在洪江区工委、区管委的领导下,由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工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公告内容由中共洪江区工委组织部、区工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办 0745-7632161

 

 

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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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洪江区“归巢”人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