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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以文化建设为引领,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0 00:00 【字体:

近年来,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坚持用先进文化引领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自觉把检察文化融入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之中,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已连续六年被市院评为执法状况(质量)优秀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认识,确立文化育检发展战略。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分析检察文化建设问题,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统一认识,明确提出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灵魂工程、亮点工程、品牌工程来抓,把文化育检确定为院自身科学发展全局性、根基性、战略性工程;确定文化育检的“坚持紧扣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原则,坚持体现当今时代的法治特征原则,坚持突出检察职业特征和地域文化(洪商文化)特色原则,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四原则和“创新性,个性化,群众性以及争创性特点;确定了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即理念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素质文化建设、管理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等。

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着眼构建检察共同价值体系,加强理念文化建设要牢牢把握时代特征,“和而不同”,锻造体现时代精神的检察文化形式;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入手,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构建组织机制,推进素能养成机制,推进评价激励机制创新,设置“文化建设”特别奖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保障物质文化建设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致力素质文化建设通过 “苦练内功,提升素养,多方培训,提升能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通过“院兴我荣、院衰我耻”增强团队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着力管理文化建设,编辑印发《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检察职业礼仪规范》、《创建手册》,使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营造积极向上,和谐优美的氛围,改善环境文化建设让干警时时处处感受到美的熏陶,心灵的愉悦,智慧的启迪;注重拓展学习空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开展网络文化建设,使广大干警扩大了视野,增大了信息获取量,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