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执行裁判文书上网规定
2014年1月3日上午,洪江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14年 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该院在洪江人民法院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300余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73%。
认真研习该规定后,该院审办管主任刘叶群指出,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一种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具有增加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正,宣传法律法规、树立司法权威,正确引导民意、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文书质量、提升司法水平四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2014年,该院将以《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施行为契机,严格执行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将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争取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