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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30日 16时许,洪江区高坡街社区木粟冲11号发生火灾,直接烧毁房屋5户,9人受灾。火灾波及周边油篓巷7户、20人不同程度受灾,致使空调、阳台等设施被毁。得知情况后,区民政局立即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紧急调拨救助物资,按照受灾群众每人“一袋米、一桶油、一床被褥、一百元钱”的“四个一”标准进行应急救助。局长王承当、副局长陈敏带领工作人员赶到高坡街办事处,将救灾大米、食用油、被褥及应急救助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为间接受灾户按每人100元标准共计发放救助金2000元,同时将暂时无法投亲靠友的受灾群众5人安置到原党校灾民安置点,发放棉被10床,及时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区民政局局长王承当(右一)为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 受灾群众领取救灾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