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加强环境监察优化发展环境
近年来洪江区环保局把环境监测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四细”,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细查”:详细查阅企业的环评资料、排污申报登记,了解企业的产品、规模、工艺、环保设施建设、主要污染因子、特征污染物等情况,明确检查重点。
“细看”:监察人员严格按照分工,对企业的生产车间、环保设施和排污口认真检查,采样,拍照,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去向及处理情况进行仔细查看。
“细写”:认真填写《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表》,对企业的生产、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写出详实记录,并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填写整改措施并签名承诺。如发现违法行为则立即做好调查笔录,收集有关证据,做好立案查处的前期准备工作。
“细讲”: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耐心细致说明其违法事实,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批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企业主知错即改,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