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领军力量
日前,洪江区常青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洪江区“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紧锣密鼓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常青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机关,主要负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在此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司法所充分发挥其优势,积极带头参与,成为本次活动的领头羊,为“法治洪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本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服务深化农村改革。”目的是增强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民工的守法意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司法所围绕这一目标,制定了宣传方案,选定了主要宣传内容,确定了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
通讯员: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