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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洪江区婚姻登记费正式取消

来源:洪江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4-06 00:00 【字体:

4月1日,记者从洪江区民政局了解到,婚姻登记费自4月1日起正式取消,意味着办理婚姻登记实现零费用。

据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段强介绍,婚姻登记收费并不单独指结婚登记收费,其中还包括了离婚登记收费以及补办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收费项目。据悉,以前全国的婚姻登记统一的收费标准是9元。4月1日起,全区已经正式取消了包括港澳类的婚姻登记费用在内的所有婚姻登记费。

正在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办证的日期是之前商定的,没想到正好碰到实行免收费政策,算是一个意外之喜。段强表示,4月1日当天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都没有收取登记费。(记者 向玉龙)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湖南省对应项目,共29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

发展改革部门

1.涉案物价格鉴证收费

公安部门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3.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单位接受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其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白蚁防治费

5.房屋转让手续费

国土资源部门

6.测绘仪器检测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7.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费

交通运输部门

3.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4.卫生检测费

5.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农业部门

6.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检测收费

7.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8.检验检测费

9.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0.计量标准考核费

1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费

12.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

13.仲裁检验检定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14.认证费。包括:GMP认证费、GSP认证费

15.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食品检验费、化妆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6.中药品种保护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科研所检测收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培训费(三个月内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收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民政部门

1.婚姻登记费

2.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