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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幸溺水 司法所耐心调解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8-11 00:00 【字体:

2014年8月6日下午,周某某从靖州来洪江找杨某玩,二人一起在河里游泳时周某某不幸溺水身亡。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周某某的家人伤心欲绝。周某某的父亲在几年前已经去世,现在只有家中只有爷孙二人,如今孙子却发生了意外。绝望之下找到与周某某一起游泳的杨某家人,要求对孙子的死亡进行赔偿。

  杨某的家人认为,两人一起相约去游泳发生意外,杨某又是未成年人,杨某不应赔偿。而周某的家属认为,如果不是杨某喊周某某来洪江玩,周某某就不会发生意外。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一步步激化。由于周某某的家属情绪激动,为防止事态恶化,杨某于8月7日申请新街司法所进行调解。

新街司法所调查后,证实周某某的家庭确实困难,家中只有年迈的爷爷。周某某也确实是和杨某一起去河里游泳的。对此,司法所调解员先对双方进行劝解,给周某某的家属进行了安抚。后又给杨某家人做工作,让杨某家人试着从救助的角度给周某某的爷爷予以相应的补偿。8月7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周某某的家属哭着说:“你们的调解让我们在绝望中得以安慰,我们会尽快安葬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