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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坡街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几点思考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10-16 00:00 【字体:

2014 329 ,洪江区司法局联合高坡街街道办事处在高坡街社区组建洪江区第一间居(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地点设在高坡街社区居委会。这是一次高坡街办事处和司法局一次联合工作探索,旨在将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居(村)一级,加强居(村)一级的司法行政力量。时值年末,工作室已正常运作大半年,个中有所建树,也存在问题。

一、初步成效

在上级有关部门、街道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目标方针,整合居(村)级调委会、普法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等社会资源,办公用房50平米由居委会提供,设在居委会二楼专署办公,分为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管理模式上借鉴居(村)级警务室管理模式,司法局指派1名司法助理员为责任助理员,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工作室通过指导村民纠纷自调、"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纠纷调解;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七进"并做好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特殊人群管理、戒毒指导、代办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帮教。并建立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戒毒指导》、《工作室日常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站》七本台帐。

二、存在的问题

1、群众基础低、骨干力量薄弱。作为试点的新建机构,工作室的运行靠的是摸着石头过河,借鉴其他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地方以及现有调解室等各个小组的经验开展工作。在群众中的基础较为薄弱,群众对工作室的认识度不高。在具体工作中,因为工作人员没有配备明显表明身份的标识,往往被认作社区工作人员或是公安派出所警员,这对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一定误导性。目前各司法所大多还处于解决"一人所"的局面,对建立居(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人员保障不够。在实行"三调联动"机制过程中,司法人员的地位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大多处在从属地位上,这也和基层司法人员大多是为年轻人,工作经验不足有关。

2、经费难保障、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室作为居(村)一级组织,要确保正常的运转,当然离不开一定的经费作支持,但目前基层组织、司法所本身经费都较为紧张,又如何兼顾工作室所需经费?一些领导对将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居(村)一级的认识有不同意见,认为这项工作不是很迫切,重要性不大,对于工作室所属的工作依据现有的机构和人员足以应付,没有必要专门设置工作室。

三、对于工作室的几点建议

1、实事求是,依据实情逐步推广。在组建工作室的步伐中根据地区实际,结合社情、民情分批建立工作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整合现有资源,如此才能合理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推广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格规范,加强工作宣传和制度建设。本着严肃认真、合理可行、依法依据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工作室各类规章制度,使这一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宣传,深入群众、深入社区开展工作,让事实说话,只有能给群众带来益处的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真心的认可。

杨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