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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来源: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26 00:00 【字体:

中共中央政治局 324日下午 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是国家和政府用以定纷止争、惩治犯罪的手段,也是人们在对自身价值追求与个体行为能力的有限性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而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现代社会中,司法权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首要选择,而且是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信力从词义上探析,"公"是指社会公众,"信"是指信任、信赖,"力"是指力量、能力。两者结合起来,即是司法公信力,即指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司法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的认知和认同状况,以及尊重和信任程度。

司法公信力的高低,不仅关乎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实施,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秩序的有力手段,是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保证。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必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