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成功转型
6月10日,在经过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河滨路司法所以及桃李园社区五方的共同界定后,桃李园社区居民唐某符合解矫条件,成功解矫。唐某,今年36岁,家住洪江区河滨路街道桃李园社区尖坡路45号,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执行,其社区矫正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0日。
解矫现场,唐某异常激动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一次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感谢街道、社区平时对我的多次帮扶与教育,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我会好好珍惜和把握,做个好人,做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据了解,两年来,唐某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自觉参加区司法局、河滨路司法所以及桃李园社区三方的帮扶教育活动,并且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如今的他,已经重新融入社会,不但在家里养殖肉猪,而且在巫水路同亲戚一起做烧烤生意,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为洪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尽着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