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8年上半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说明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8〕1号)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食用农产品任务数及抽检项目》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洪江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2018年洪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方案》。方案计划全年在全区不定期抽检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主要涵盖禽畜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等品种,检验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截至2018年7月30日止,已抽检13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结果为:132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9.2%,1批次土鸡氯霉素含量为0.586uk/kg,根据农业部235号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洪江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