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一览表
洪江区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公示一览表
序号 |
总表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下一步工作 |
拟销号时间 |
意见反馈渠道 |
备注 |
1 |
7 |
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些地区和部门强调客观原因,监管执法不敢动真碰硬,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
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办理,确保所有的交办信访件按期办理到位。 |
1.区工委委员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解决有关问题;2.区管委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环保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压实工作责任;3.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底对我区横岩乡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
目前我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均已基本整改到位。 |
1.区两委督查室对目前全区存在的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持续开展实地督查,防止问题反弹; 2.对于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区纪工委将严肃问责。 |
立行立改 |
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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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6 |
洪江区11家医疗机构,有7家未建污水处理设施。 |
7家医疗机构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
1.7家医疗机构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后,按要求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
至2018年10月底,7家医疗机构全部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过第三方监测,结果达到规定标准。2019年1月,我局与环保部门联合组织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
1.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到位。2.加强监管。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监督规范运行。 |
2019年4月底 |
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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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2 |
全市3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经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清单,但辰溪、芷江、中方县、洪江区等地还有问题未整改到位。 |
收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进入截污管网,确保生活污水不排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1.向上级申请调整我区饮用水保护区划分调整报告;2.铺设污水管网;3.进行沿岸绿化;4.设置隔离防护工程。 |
1.我区饮用水保护区划分调整报告已获得批复;2.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3.沿岸绿化已铺设完成;4.隔离防护工程已建完。 |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污染。 |
2019年4月底 |
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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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5 |
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普遍存在尾矿库未验收、未编制应急预案、渣场渗滤液未收集和处理等问题。 |
无 |
经调查核实,我区矿产资源赋存不丰富,无探明储量的矿产地,目前开发利用的仅限于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矿种,区内无金属矿产采选冶联合企业,无尾矿库等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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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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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3 |
很多农村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是采取简单焚烧的方式处置。 |
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无生活垃圾焚烧现象发生。 |
1.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设,由PPP项目公司按时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定点清运,转送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无害化处理。2.加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建设,每村配置卫生保洁员。 |
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农村已无生活垃圾焚现象发生。 |
1.环卫管理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PPP项目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到位;2.乡村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的管理。 |
2019年4月30日前 |
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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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7 |
洪江区机械化屠宰场搬迁没有整改到位。 |
洪江区机械化屠宰场按规定期限完成搬迁。 |
1.在洪江区机械化屠宰场关停搬迁之前,加强对其噪声、臭味、污水等问题检测,防止环境问题死灰复燃;2.加快新屠宰场工程建设,尽快完成旧场关停搬迁工作。 |
洪江区机械化屠宰场已于2018年9月上旬完成关停,新屠宰场已于同年11月开始试运行。 |
相关部门做好对新屠宰场监管工作,防止该企业再次发生相同的环境违法行为。 |
2018年11月30日前 |
电话:76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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