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新民路传统商业街国有门面业态开发公告
洪区财资〔2019〕2号
怀化市洪江区新民路传统商业街
国有门面业态开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区“旅游兴区、旅游旺城、旅游富民”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我区全域旅游发展,打造“吃住行游购娱”全功能旅游街,重点引进与旅游相关的特色餐饮、茶餐厅、清吧、服装鞋帽、陶瓷、手工艺品、文化产品等,经区工委、区管委研究决定:新民路的所有国有临街门面全部纳入业态提质转型。自公告之日起,租户要在九月二十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门面出租单位是否转型。有意经营与旅游相关产品的商家,可与九月二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向门面出租单位就某个门面进行咨询并提出经营意愿。
租户自愿转型的有优先承租权,不愿转型的租户在本公告期满一个月后,如果此门面被其他愿意经营旅游相关产品的商家看中,门面出租单位将无偿收回门面,不再续约。门面没有被其他商家看中的,原租户可以继续经营,按政府指导价签订一年期合同,续约期间,如有商家看中该门面,合同期满后,门面出租单位将无偿收回门面。
特此公告。
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
怀化市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