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度未缴清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予以公告催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单位从2016年—至今仍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也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有关规定,限你公司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缴清所欠费用,对逾期不缴纳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初始排污权申购资格,并且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并收缴排污权初始分配量。
特此公告!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