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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洪江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6:0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9年洪江区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

我区有1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位于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全区空气质量进行每日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

2019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稳定向好态势,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较2018年全面下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9,在全省90个县级城市中排名并列第9位。

(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情况

2019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1天,占93.4%,较2018年有所下降;轻度污染天数为20天,占5.8%;中度污染天数为4天,占1.0%;全年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详见表1

1.2019年洪江区空气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优良天数

轻度 污染 天数

中度 污染 天数

重度 污染 天数

严重 污染 天数

合计

比例(%

2019

2.89

201

140

341

93.4

20

4

0

0

2018

2.98

187

160

347

95.1

18

0

0

0

2017

3.17

205

138

343

94.0

16

5

1

0

备注: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指评价时段内,参与评价的六项污染物浓度与对应的标准之商的总和,综合指数的数值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严重;

      2、优良天数比例=优良天数/自然天数。

(二)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全区环境空气中六种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详见表2

2.2019年洪江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

PM2.5

ug/

PM10

ug/

SO2

ug/

NO2

ug/

CO

mg/

O3

ug/

2019

28

40

9

9

1.4

128

2018

29

46

12

9

1.3

120

2017

34

47

18

9

1.4

106

国家标准

35

70

60

40

4(日均值)

160(日均值)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

二、水环境质量

目前我区共设地表水监测断面3个,其中2个断面位于本区境内(萝卜湾国控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洪江区水厂断面),1个断面位于外县(考核我区,为位于洪江市的沙湾省控断面)。

2019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类,达到了2019年年度水质考核目标,水质达标率100%,详见表3

3.2019年洪江区地表水水质状况

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断面属性

水质类别

2019考核目标

2019年年

2018

萝卜湾

沅江

国控断面

沙湾

沅江

县界(洪江区-洪江市)

洪江区水厂

巫水

饮用水,县界(会同县-洪江区)

三、公报数据来源及评价说明

1、本公报中环境质量状况数据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数据为主。

2、本公报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二类标准执行。

3、地表水水质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高低和保护目标,依次划分为五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我区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类。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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