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李园溪(小寨溪段)箱涵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桃李园溪(小寨溪段)箱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办公楼管理股
邮编:41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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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桃李园溪(小寨溪段)箱涵工程 |
建设地点 |
洪江区桂花园乡桃李园社区 |
建设单位 |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桃李园溪(小寨溪段)箱涵,桩号河0+010~0+234.7。箱涵尺寸5.0m×7.2m,壁厚为0.8m,采用C25钢筋砼,箱涵总长224.7m,出口底板高程163.0m,进口底板高程166.35m,纵向坡比为1.5%,箱涵内部左侧设1m宽检修清淤平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及施工机械尾气及底泥恶臭。根据《怀化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求做到“六个100%”(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则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减轻;底泥恶臭采用密闭形式,臭气污染不大,运输过程合理规划路线,避免从拥堵和居民分布集中区域道路运输。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清淤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通过加强管理,避免雨季施工时,施工废水和清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施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等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清表垃圾、挖方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表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处理;挖方弃土作为回填料回填利用;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安全处置。 5、生态环境:本工程的施工,会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造成暂时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会逐渐消失。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是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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