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桃李园污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洪江区桃李园污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洪江区桃李园污水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351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洪江区桃李园污水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洪江区桃李园 |
建设单位 |
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桃李园溪截污工程新建管网3.723km,包括污水管道(含压力管)2.223km,接户管1.5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1500m3/d;清理固体垃圾20t,清理渠道淤泥3000m3;改造洪江区老泵房一座,更换两台潜污泵及潜污泵智能保护器,并对原控制柜进行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包括废水、扬尘、建筑垃圾、土石方、噪声等;运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污水提升泵站产生恶臭气体、噪声,截污管定期清理的污泥。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单位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外排,避免造成环境纠纷,同时,在工程施工时,要严格按图施工,不能触施工红线,以免造成纠纷和赔偿。 2、控制施工时段和施工噪声,避免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工作产生过大影响,施工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中,制定可行有效的施工方法,避免影响居民出入,减小对植被破坏。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执行,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废气、噪声治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 5、泵站运营期,加强除臭装置管理与维护,确保恶臭气体达标排放。 6、截污管网、泵站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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