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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1-01-26 15:40 【字体:

根据区工委统一安排,2021年1月19日,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蒲洪春同志向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冯细枚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蒲洪春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书记周国武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工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8日至10月23日,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对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以“巡审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工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冯细枚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工委、管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供销社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帮助下,坚持“创新创业、宜居宜游、精致精美、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发展思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管党治党规矩不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偏差;履行两个责任乏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冯细枚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供销社下属三个企业、农合会四个单位要完善财务管理,在项目把关、资金运作上要严格按照机构隶属关系操作,流程要规范化,加强对社属企业的日常监督和内控审计;二是财政部门对行政部门与企业资金往来、报账过程随意,要加强资金管理和规范资金往来的不严谨;三是工委组织部要对全区党建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把关。

蒲洪春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供销合作联合社要诚恳接受巡察反馈问题,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做到问题清零见底,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要着力巩固巡察政治成果。坚持高标准,坚持群众监督,坚持长效机制,以制度管住自己的人、管住自己的钱、管住自己的事,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在阳光下运行,着力从体制机制的根源上堵塞漏洞,以实实在在的变化让干部群众感受巡察成效。

周国武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严肃中肯,抓住关键,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彻底整改。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区工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工委组织部组织组、派驻农水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退休党员代表和下属各公司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