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修正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的通告
为充分保障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规范管理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对未达最低缴费年限、已到退休年龄且未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参保人员进行集中核查。请以下参保职工(见附件),于2023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携带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账户数据修正工作,望互相告知。联系方式:0745——7625263。
特此函告。
附件: 个人账户未清退明细数据
洪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