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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来源: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0:18 【字体: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县级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健全,党委政府议教分别不少于2次、4次;落实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每位县领导按要求落实“五个一”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2023年底前,全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行《怀化市党政领导干部推门听课制度》;切实加强辖区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不出现重特大网络负面舆情。

(1)我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工作。2023年,中共洪江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4次会议,认真履行了教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了党对全区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

(2)区工委、管委定期议教制度健全。2023年洪江区工委、管委议教分别为2次、4次,对每次议决的教育事项,均执行到位。

(3)落实了区领导联系学校制度。2023年我区联系学校的每位区领导均按要求落实了“五个一”任务,为学校办了实事。

(4)落实了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区工委书记刘晓明同志和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杨健桃同志在年终述职时均述了教育。

(5)我区所有学校都实行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6)2023年教育系统扎实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7)积极落实《关于印发怀化市党政领导干部推门听课制度的通知》(怀教小组通〔2023〕8号)文件精神。中共洪江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10月16日下发相关《工作提示》,党政领导11人听课15节次。

(8)洪江区狠抓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目前没有出现重特大网络负面舆情。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三进”工作;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上报率均达100%,优良率达50%(含)以上;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学生总体近视率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含)以上。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劳动教育。

(1)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三进”工作。配齐师资。我区现有专职思政教师19名,兼职思政教师116名,定期组织全区广大思政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增强每一位老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做到人手一册。落实课程。各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思政课。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红色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洪江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湘教发〔2022〕46号)文件开足开好了德育课程。

(3)制定《2022年洪江区五育并举教育质量提升绩效方案》(洪区教字〔2022〕24号)文件。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上报率均达100%,优良率达65%以上;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工作,落实了近视防控措施和监测工作,2023年学生总体近视率下降趋势得到控制。组织开展了全区性的体育艺术活动和竞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体育艺术竞赛活动。

(4)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实验教学管理,抓实验教学的检测和评价考核,小学、中学学生实验开出率均达到95%、100%。

(5)洪江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湘教发〔2022〕46号)文件开足开好了劳动课程。7所学校都建立了劳动种植实践基地,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东方红小学成功创建为怀化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

(6)推动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持续开展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3.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即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县市区总数)比上年增长;落实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上级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上年增长6.33%。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区总数)比上年分别增长2.32%、8.64%、7.3%、2.66%、4.32%。

(2)按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上级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3)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建立了《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12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教育局、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市监局五部门联合制订了《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议事规程》,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教育收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监督,2023年我区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了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怀化市尊师重教育十条措施》(怀办发电〔2022〕66号)落实有力有效。

(1)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到位。①洪江区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乡村津贴、武陵山片区人才津贴、到龄退休从教三十年一次性补助等政策规定,保证教师工资及各项津贴按时足额发放。②教师基础性绩效足额纳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人均3000元财政足额保障;从2021年7月起财政确保退休职工2000元/人.年春节慰问金。③各项政策性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及时足额落实到位。④中小学教师工会经费(节日慰问费)按在职2000元/人,退休800元/人足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⑤洪江区名师工作室30000元/个/每年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我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关注关爱教师身心健康。①组织开展了形式丰富、内容健康的教师业余文体活动,鼓励、倡导教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举办教师运动会。②落实中小学教师两年一次定期体检制度,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10元/生.年足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④为全区教职工购买了校方责任险,资金6万元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3)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洪江区将每年的九月份作为尊师重教月,开展了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①教师节组织开展了评选“十佳教学能手”“十佳班主任”活动,奖励“二十佳”每人2000元,共计奖励40000元。②教师节当天晚上举办了“洪江区庆祝第39个教师节文艺汇演活动”,展示了我区教育教学成果,表彰了洪江区十佳教学能手和十佳班主任。③洪江区领导开展了教师慰问活动,共计发放慰问金27000元。④教师节期间,举行了洪江区城区公共建筑为教师亮灯活动。⑤中共洪江区工委办公室、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洪江区尊师重教十条措施》。

(4)落实惠师优师政策。①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在区内国有旅游景点享受免收门票待遇。②凭教师资格证在中石化、中石油办理的加油卡享受区内汽油直降0.3元/升折扣优惠。③鼓励区内企业和商家出台针对教职工的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对为学校办实事或走访慰问一线教师等,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5)给予教师子女入托、入学、就业政策倾斜。①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洪江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区在职教师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可优先择校。②2023年秋季,对5名教师子女入学给予优惠政策。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开展了资助慰问,对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可适当减免学费,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助学金等。④教师子女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临聘岗位。

(6)协调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区教育局对全区两地分居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对于两地分居教师的相关申请,经核实后,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予以有序优先解决。区内教师配偶或子女在区外工作且符合“鸿雁归巢”计划申报条件的,经申请,可按流程申报“鸿雁归巢”计划,由区教育局提出,报请相关部门优先解决。2023年,为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区教育局优先为5名教师两地分居的教师办理了调入(调出)异动手续。

(7)实施婚恋关爱行动。①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100多名青年教师举办了一次阅读分享活动,为青年教师交友、互相学习交流搭建了平台。②8月,区教育局联合区妇联、区团委组织了11位未婚青年教师参加了在星空庄园举办的“爱在沅江边、情定古商城”的七夕联欢活动,为青年教师解决婚姻问题搭建了平台。③2023年洪江区中小学公费定向送培男教师占送培总数比为30%。

(8)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大对民办教育规范办学检查力度,确保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表彰奖励上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9)着力减轻教师负担。认真落实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怀化市委《关于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区工委、管委关于教师减负的工作要求,严控各类事务进校园,严禁抽调教师参与非教学工作,建立教师减负责任倒查机制,切实保障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好教育教学的主责主业。区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减负座谈会,区教育局、区纪工委监工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及家长代表参加了会议。

(10)完善重大疾病教师救助制度。各学校工会组织每年为全体教职员工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员工,通过教师奖励基金进行资助。将全区教职员工每年每人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师资学科结构合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逐年提高;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足额预算师训经费。按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1)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同时继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优化、动态调整等工作,不断完善我区资源配置,更好保障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2)我区师资学科结构逐年趋于合理。出台了《洪江区教育局关于鼓励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奖励方案》,2023年较之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了18%。

(3)重视教师培训工作。今年完成区级培训506人次,完成国培、省培28人次,各中小学校都认真开展校本研修。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按照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1.5%预算安排了教师培训经费。

(4)按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今年完成了两所中学、五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的《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的评估工作,均合格。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①出台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②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开展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全部完成“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智慧平台”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二是开展了为期5天的师德师风大培训活动。三是组织老师观看师德师风警示片。四是每个学年初,学校与老师们签订了“洪江区师德师风承诺书”。③洪江区教育局建立了师德师风档案,并且设立公布了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洪江区全年没有发生严重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和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    

(2)洪江区开展了一系列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活动。①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了评选“十佳教学能手” 十佳班主任”活动,奖励“二十佳”每人2000元,共计奖励40000元。②教师节当天晚上举办了一次高规模高质量的“洪江区庆祝第39个教师节文艺汇演活动”,展示了我区教育教学成果,表彰了洪江区十佳教学能手和十佳班主任。③通过电视报道、制作优秀教师小视频转发、在“洪福洪江”刊登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栏专刊等途径进行了宣传报道。制作“二十佳”教师宣传专栏,在洪江区显眼位置进行巡展。

(3)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①建立了教师师德师风违纪处分档案。②在教育局显眼位置建立了师德师风违纪举报箱,在教育局网站公开了举报电话。③每学期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下学校走访调查,走访教师和学生,对出现不良的苗头,及时给予教育和制止。洪江区多年来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更没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情。

(4)洪江区一直很重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到了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规范化。①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出台了《洪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三区”支教)工作实施方案》,以方案促落实。2023年我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有126名,共有13名教师参加了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比例为10.3%;其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为23%。②每年区教育局都会对交流轮岗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并作为评先评优奖励依据。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7.完成中小学学位、公办幼儿园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建设任务;全面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完成“徐特立”项目建设年度任务。

(1)洪江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位目前满足需要。

(2)2023年我区没有建设任务。

(3)2023年乡村小规模学校我区没有建设任务。

(4)2023年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169.33万元。①一中电脑教室一间。②二中平面教室一间。③添置精品录播教室、简易录播教室各2间。④全面完成湖南省教育厅部署的智慧教育平台推广,我区推广率100%。

(5)2023年6月,洪江区一中北校区(徐特立项目)正式纳入省100所“徐特立项目”建设学校范围。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挂帅调度项目的实施进度,2023年11月29日上午正式开工,完成年度省定目标任务100%。

8.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制定出台了《2023年洪江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工作方案》。2023年8月,洪江区汇英幼儿园由营利性幼儿园转为普惠性幼儿园。10月,洪江区东方幼儿园被注销。目前洪江区共有幼儿园8所,其中公办园6所,民办园2所,均为普惠性幼儿园,普惠率为100%,已完成年度任务。

(2)洪江区没有超过2000人的小学和初中学校,没有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3)我区各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

(4)洪江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100%,高于80%。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到67.63%,高于50%。没有超过360人的大型幼儿园。

9.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超大班额全面清零。义务教育大班额无反弹。

我区各学段学位充足,无大班额现象。

10.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增加优质中职学位供给。

(1)洪江区中职学校正在全力推进达标建设,直至2025年中职学校建设达标。一年来,按照《怀化市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教育局加大对洪江区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资金投入,参照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师生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配备、计算机配备均达到A类标准。

(2)努力完成市下达的招生计划任务,2023年招生78人。

(3)2023年洪江区公共基础科普测合格率超省平均水平,人均分近于省平均水平。

11.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只减不增。全面加强辖区内民办中小学资金监管。加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洪江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以无此项工作。

12.落实《怀化市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怀教小组通〔2023〕5号),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质量建设。

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洪江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区发〔2023〕6 号)、《洪江区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洪区教小组发〔2023〕7号 ),完成了《怀化市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配套任务清单中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质量建设。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按照部署深入开展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破除“五唯”顽疾取得良好效果。

(1)积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我区出台了《洪江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2022年洪江区五育并举教育质量提升绩效方案》,对德育先进单位、智育先进单位、体育先进单位、美育先进单位、劳动教育先进单位的学校进行了评比奖励。

(2)我区按照部署深入开展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区工委、区管委从未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没有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没有对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没有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14.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怀办发电〔2021〕43号要求。

(1)根据怀化市《关于印发<怀化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电〔2021〕43号)和洪江区《关于印发<洪江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区办发〔2021〕29号),区教育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总督学谌汉章是教育局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区管委教育督导办主任。副总督学王汉平兼任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根据“洪区编委会纪要〔2022〕2号”,新设区教育督导事务中心,总督学资格和任职符合要求。

(2)洪江区教育督导机构专职工作人员2人,督导室主任王汉平,副主任蒋清梅。

(3)2023年教育督导经费预算10万,督学责任区经费15万。

(4)建立了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制定了评价方案,推进评价落实,通报了评价结果,运行有效。

15.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课后服务规范有效。

(1)2022年3月,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洪区编委会纪要〔20222号)同意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在教育局内设立培管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全年,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就“双减”工作分别于 1月4 日、4 月 24日、8月3日、12 月21日召开了4次调度会议。统领、组织、推进每一次专项行动。

(3)出台了洪江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学习方案,组织系统干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学校老师开展了三场专题学习会,其经验做法被国家“双减办”编辑的《“双减”改革每日快报》(2023年12月22日)采用。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坚持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多个职能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多项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怀化市洪江区:全方位开辟营商环境“清朗一域” 全过程守护中小学生“清爽一暑”》、《怀化市洪江区:守正“思政”“课标”关口 创新培训材料管理举措》的经验做法和“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安全监督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和违规办班补习”的工作举措分别在国家《“双减”每日快报》、湖南省《“双减”每周专报》上得到推介。

(4)各学校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制定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定期进行检查。课后服务工作管理规范,全年没有举报投诉案件。

七、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16.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无1人失学辍学;对符合送教条件的按每月不低于2次的要求开展有质量的送教。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无学生失学辍学。2023年全区残疾儿童人数48人,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其中送教上门22人,送教课时达396余节,均保障每月每人至少送教2次。

17.落实各类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及时足额发放。

区财政按标准足额配套到位,及时发放给了受资助学生。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18.教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运行良好;抓好教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教育安全稳定;加强学校安防“三项”建设。

(1)2023年以来,区工委委员会会议、区管委常务会议共4次研究全区校园安全工作。

(2)区学安委2023年分季度召开4次会议,先后印发《2023年洪江区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8份制度文件,区直各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联合执法76次。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安全工作强大合力。

(3)全区各学校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和校园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3年实现了防溺亡事故、防性侵、防欺凌、校车事故“四零”的目标。2023年7月24日,全区防溺水经验做法被怀化市委主管主办的《怀化日报》在头版推介;被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4)全区学校封闭式管理、校园重点部位监控覆盖率及接入公安天网和“雪亮工程”、一键报警安装率和接警率均达到100%。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工程达100%。

19.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资金安全的监督管理。学生校服采购严格按要求实行公开招标和公开遴选。

(1)2023年,3月4日、3月10日、5月11日、9月15日、10月26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乡街等部门对全区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校内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及午托机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关停1家商店、停业整顿2家饮食店,现场检查笔录21份。校园食品安全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先后下发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文件。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工程达100%,学校食堂均聘请人员对堂食实行专人专管。全区校园食堂全面落实专人专管,采用“6T”管理模式。强化对食品源头采购、入库、调拨、加工、销售、留样各环节监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长(园长)家长陪餐制。学校食堂开展了一次内部审计。

(2)全区5所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按要求,落实了公开遴选, 校服费的收取严格履行收费审批手续,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20.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不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

完成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未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