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洪江区城镇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16:10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以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85号)文件精神,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拟举行洪江区城镇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四、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6月6日17:0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地产股报名;联系人:谭赵志;电话:17774585408。

五、参会人员: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房地产企业代表和群众等人员参加。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洪江区城镇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