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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洪江区纪工委 发布时间:2017-05-05 00:00 【字体:

2017年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面向洪江区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纪律审查岗位工作人员2(行政编制)。

三、选调范围

洪江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和参管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参加工作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1977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

(五)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审批。

(六)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1231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要求。

(八)本次选调具体职位安排由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统筹,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九)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审查)—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58日至519日(工作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洪江区纪工委组织部

(三)咨询电话:7625686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填写《2017年中共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年龄、身份、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资格。

七、考察

区纪工委监察局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深入到被考察人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在考察结束后,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向区纪工委常委会汇报。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由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洪江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754

 

 

 

  附件: 洪江区纪工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