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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机关社保局2014年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11-10 00:00 【字体:

机关社保决算分析报告

一、人员情况

洪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 3人。

二、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

2、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并依法行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

4、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并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情况分析:

期初余额为75950.39元。

当年财政拨款年初决算数为 75950.39.当年基本支出年初决算数为 578198.76元,本年收入决算数503577.68.(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  1821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84.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558.08,其他资本性支出  13000元);

年末结余为  1329.31元。

固定资产原值 455588.65元,累计折旧 3720元。


        2014年度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洪江区机关社保局

一、公共财政拨款

50.4

一、一般公共服务

11

经费拨款

50.4

二、公共安全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三、教育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四、科学技术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四、中央财政补助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46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六、其他收入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




十四、金融等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十七、往房保障

0.9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十九、其他


     

50.4

     

57.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7.6

 年末结转和结余

0.1

   

58

   

58

注:收入项目中“公共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分别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其中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由单位根据单位会计账予以区分填列。“中央财政补助”对于省直一级预算单位而言即为“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指剔除专户管理资金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包含“附属单位缴款”和“经营收入”等;支出项目中“外交、国防、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纳入“十九、其他收入”。


            2014年度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

1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5

3.5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5

7.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

46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3.1

43.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9

2.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9

0.9


总计


57.9

57.9







 

注:本表口径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和当年安排)口径,与部门决算报表口径一致,要求细化到项级科目。

 

 

 

 

 

 

 

2014年度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小计

因公出国(境)

费 用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洪江区社保局

19.2

3.9

15.3





















 

注:本表口径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和当年安排)口径,与部门决算报表口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