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
洪江区海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水路交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辖区内水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辖区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及其进出口申报和现场监督;
3、负责辖区水域内五级航道以下(不含五级)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审批和航行秩序维护;
4、负责辖区20米(不含20米)以下的建造检验和30米(不含30米)以下营运船舶的法定检验(特种船舶除外);
5、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运输业务、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的行业管理;
6、负责辖区内航道的航标设置和养护管理;
7、负责征收水路交通规费、解缴和辖区水路统计上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海事处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安全监督股、船舶船员股、港航股、财务室、航道股。
2、核定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临时工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1人。执法车一辆,海事巡海船舶四艘,趸船一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173.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37.2万元。 其他拨款3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173.6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142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138.2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6.5万元、津贴补贴21.6万元、一次性奖金及养老保险等支出43.12万元;对个人和家人的服务支出36.98万元包括离休人员经费支出6.2万元、退休人员支出30.78万元。公用支出3.8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1.8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为31.6万元,其中:巫沅水干流通航安全管理支出5万元、十三五前期规划支出26.6万元。
3、本年度三公经费8.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6.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