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洪江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管委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区管委金融领域有关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区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管委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资产股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区管委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管委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十五)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
(十六)承办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区财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农业股等24个职能股室,下设非税收入管理局等4个二级预算单位,2个乡财政所。核定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19人,临时人员5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1427.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16.29万元;其他拨款238.2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1427.02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1427.02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896.92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264.33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为212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3万元,与 2017年预算减少13.07万元,下降4.94%。减少的原因为节约经费。
2、本年度三公经费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4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5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15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电子支付130万元,电子服务器支出17.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2395.24平方米,价值为329.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648.55万元。本单位有门面7个,年租金17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