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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06 17:09 【字体:

2017年洪江区财政局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洪江区人财政局现有编制88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52名。至本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2名,退休干部18名。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管委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区管委金融领域有关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区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管委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资产股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区管委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管委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十五)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
  (十六)承办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决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我机关总收入18219035.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8219035.04元。

2、支出情况:2017年我局总支出17071202.9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38166.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512.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164.54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实际支出“三公经费”为339193.23元,其中公共接待费281900元,公车运行费用57293.23元。

                    

2018年2月3日

洪江区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