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工伤保险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人员情况
洪江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事业编制4人,在职职工 4人。
二、主要职能:
1、征收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工伤保险政策的咨询服务;
7、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单位缴费率的建议。
三、部门决算情况分析:
上年结余为151540.30元。
当年总收入679597.20元,全额为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财政补助收入539708.00元增加了139889.20元,增加了25%。
当年基本支出637668.5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2763.71元(工资福利支出380905.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858.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904.83元。年末结余为193468.96元。
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2017 . 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