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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11:32 【字体:

2018年度洪江区社会福利院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洪江区社会福利院系区民政局二级机构,成立于1963,占地15亩,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是我区唯一一所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合一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担负着全区城镇“三无”对象、五保老人、社会弃婴、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和优抚对象的收养任务。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开展了社会家庭老人托养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院内共设4个职能股室,即院长办公室、护理室、财务室、后勤食堂。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社会福利院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社会福利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264.9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万元,增加0.45%,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2018年度决算支出总计213.9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8.62万元,减少29.29%,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8万元,占43%;上级补助收入82.45万元,占31%;事业收入67.68万元,占2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78万元,比2017年减少39.02万元,减少25.37%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1万元,2017年相比,减少48.1万元,减少35%,主要是,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08万元,减少40.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2.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2万元,占89.57%;卫生健康(类)支出3.31万元,占0.42%;住房保障(类)支出2.99万元,占3.76%0%;十二、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其进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71.49万元,支出决算为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1%,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加3.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截至2018年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2万元;  支出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72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13.9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9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价值9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0.6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洪江区福利院隶属于洪江区民政局,2018年共有正式职工4人,临时工9人,公益性岗位5人,合同工2人,退休职工14院内共设4个职能股室,即院长办公室、护理室、财务室、后勤食堂。

洪江区社会福利院系区民政局二级机构,成立于1963,占地15亩,建筑0面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担负着全区城镇“三无”对象、五保老人、社会弃婴、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和优抚对象的收养任务。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开展了社会家庭老人托养服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中,我院各项开支为21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52.41万元,包含护理人员等工资福利支出,日常经费支出为61.5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用1.01万元。我院各项开支紧紧围绕为三无人员、五保老人、流浪乞讨人员、残疾孤儿服务为中心,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对护理、护管等全方位监管护理服务工作。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为贯彻落实节约、降低一般运行经费的要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支出主要用于服务对象各项生活、医疗支出,以及护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办公经费支出等费用。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本年度各项“三公”经费已经得到严格控制,大幅度减少。

2018年共支出213.9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8.22万元,其中包含服务对象生活费、医疗费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3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为把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管理好,我院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金拨付有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新购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财政批准-政府采购-产权登记的程序,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院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18年我院在职人员编制数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预算完成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2018“三公经费”决算数1.01万元。

3管理制度健全性上: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院制定了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由于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4、资金使用合规性上:我院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5、职责履行:2018年度,我院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内,我院把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服务对象对我们工作满意度做为主要工作来抓,各部门工作按照年初的计划有序的开展,服务效益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热情接待每一位来(的亲属。

6、履职效益:积极参与平安洪江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履职效益包括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细项指标。对院内服务对象细心照料、亲情护理、爱心奉献,想其所想、为其所为,实现老有所养老、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

7、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很好的完成收养、老年人、智力障碍者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各项服务工作,使各位托养家属对我们护理工作比较满意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有时在资金安排和下达上较慢,部门在运用资金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2、由于福利院一线工作内容特殊,干的都是苦活、脏活、累活,工资报酬低下、职业风险大、存在社会歧视等原因,无法招聘到高素质的人员,更无法留住优秀人才,导致一线护理骨干极为缺乏,技术力量薄弱。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按月对账,固定资产按时盘点,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和保证资产安全。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

    为保障社会福利院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各经政府应将社会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福利事业的建设,使福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增加编制。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特别是要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切实改善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二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制度的创新、完善和落实,严格按照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做到责任细化、杜绝差错;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