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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11:44 【字体:

2018年度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全区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八)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贯彻中医、西医和民族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六)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保健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监督股)、规划财务信息股(项目办)、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和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爱国卫生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卫校、卫生核算中心、红十字会、健康教育所6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区编制文件规定,局机关行政编11个,机关事业后勤编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15个(含参公管理3个)。2018年末,本局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编在岗2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4人,公益性岗位7人、聘请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2177.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万元,收入2065.16万元,比2017年增加341.4万元,增加19.81%,主要是因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项目增加;2018年度决算支出总计1810.5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6.28万元,增长8.79%,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31万元,占8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0.85万元,占1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43万元,占23.61%;项目支出1383.08万元,占76.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26.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2.13万元,收入1724.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6.68万元,增加0.98%;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6.55万元, 与2017年相比,减少197.68万元,减少11.88%,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8%,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占2.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7.92万元,占96.68%;住房保障支出9.61万元,占0.66%;其他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6.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0.62万元,支出决算为3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97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7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62.44万元,支出决算为46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4.7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5万元,减少90.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全部处置或移交公车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570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车保有量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0元,收入0元,支出0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810.5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383.0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0个,共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降低9.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1万元,用于召开卫生计生相关工作会议,人数120人;开支培训费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办公用房74平方米,价值6.67万元,其他用房504平方米,价值50.6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0.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监督股)、规划财务信息股(项目办)、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和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爱国卫生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卫校、卫生核算中心、红十字会、健康教育所6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区编制文件规定,局机关行政编11个,机关事业后勤编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15个(含参公管理3个)。

2018年末,本局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编在岗2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4人,公益性岗位7人、聘请人员1人。

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全区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8.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医、西医和民族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保健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的支出1810.51万元。

基本支出总计42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91万元、办公费122.47万元、水电费1.23万元、差旅费7.76万元、接待费2.25万元、住房公积金22.61万元等。

项目支出1383.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生育协会、重精监护补助、卫生计生事业等项目支出。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8.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协会等项目支出。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项目支出。

5.农林水扶贫支出306.58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项目支出。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新购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财政批准-政府采购-产权登记的程序,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二) 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三)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财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