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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幼儿园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07 11:35 【字体:


洪江区幼儿园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3、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5、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6、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个股室:园长、副园长、教研室、总务室、财务室五个职能股室。核定事业编制26人。实有总人数56人,在职在编人员23人,退休人员19人,临时工13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360.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零。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360.25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273.8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313.8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62.7万元、津贴补贴80.2万元、一次性奖金5.22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2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48万元、住房公积金9.48万元、其他保险1.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64万元、对个人和家人的支出80.2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为86.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万元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非税收入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6.45万元。非税收入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系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5.4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费0.9万元、租赁费0.18万元、培训费0.9万元、专用材料费9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3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95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园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5万元,与 2018年预算66.05万元减少19.6万元,下降29.7%。减少经费标准适当压缩。2、本年度三公经费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0.2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11.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4万元、办公耗材9.31万元等(详见附表)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2206平方米,价值为15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57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