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服务。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建立統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量。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等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措施。
(四)、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解、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福利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区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的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単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对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俍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承担区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作,具体组织实施区直和中央、省、市驻区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市、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管委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十一)、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ニ)、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洪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江区人才交流中心、洪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洪江区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洪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江区人才交流中心、洪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洪江区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430.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9.32万元,收入341.66万元,比2018年减少141.22万元,减少29.25%,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计425.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7.26万元,减少11.86%,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及厉行节约削减办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75万元,占97.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91万元,占2.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6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4.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87万元,收入331.75万元,比2018年减少141.22万元,减少29.25%;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0.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7.26万元,减少11.86%,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及厉行节约削减办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14.73%,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及厉行节约削减办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0.0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9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0.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全部处置或移交公车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305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0元,收入0元,支出0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25.6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0个,共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05万元,降低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财政相关工作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贯彻执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服务。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建立統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量。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等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措施。
(四)、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解、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福利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区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的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単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对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俍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承担区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作,具体组织实施区直和中央、省、市驻区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市、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管委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十一)、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ニ)、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的支出均为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总计425.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7万元。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新购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财政批准-政府采购-产权登记的程序,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000%。
(二) 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三)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财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