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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17:14 【字体:

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洪江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洪江区卫生健康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导中心)、医政医管、中医药管理和综合监督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下辖卫生健康药具管理服务和健康教育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卫生健康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核定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3人,临时人员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35人。现有车辆0台。 2.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河滨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沅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坡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花园乡中心卫生院、横岩乡卫生院,主要职能是给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区编制文件规定,事业编86个。2022年末,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编在岗61人,编外长期聘请人员24人。由养老保险基本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4人 。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43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11万元增长2.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经费等支出。

2022年度支出总计343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11万元增长2.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经费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3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6.34万元,占9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60万元,占0.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3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76万元,占35.53%;项目支出2213.18万元,占64.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1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63万元,增长3.5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经费等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1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63万元,增长3.5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经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63万元,增长3.5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经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4.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6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2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类)3159.74万元,占97.98%;住房保障支出(类)15.33万元,占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7%,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文旅大会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离休干部发放养老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填报,结余经费收回区级财政。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85.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填报,年度结余经费收回区级财政。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公益性岗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6.93万元,支出决算为42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9.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卫生健康局、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运行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6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发放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运行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万元,完成预算的4279.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7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发放村居委会卫生健康专干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75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金、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金、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89.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填报,年度结余经费收回区级财政。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用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94.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填报,年度结余经费收回区级财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5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8%,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实行精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1个、来宾612人次,主要是工作督导、工作业务加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1.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7.33万元,减少40.49%。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2场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1.52万元,用于开展4场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二)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三)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问题是年度决算大于年初预算。原因为没有将区财政局社保股卫生健康部门预算、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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