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2022年度洪江区殡仪馆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17:00 【字体:

2022年度洪江区殡仪馆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区殡仪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洪江区殡仪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殡仪馆为民政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殡仪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殡葬服务、殡葬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三)为全区殡葬改革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担负全区死亡居民的遗体接运、火化任务;

(六)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

(七)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八)为丧户提供丧葬用品的供应需求;

(九)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区殡仪馆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火化车间、殡仪服务部、殡葬执法队、财务室、办公室等5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殡仪馆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殡仪馆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06万元减少51.43%,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022年度支出总计28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06万元减少51.43%,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4万元,占45.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46.60万元,占51.7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87万元,占2.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1万元,占75.30%;项目支出70.00万元,占24.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82万元,减少69.3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82万元,减少69.3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3.82万元,减少69.3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9.94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0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48.11万元,支出决算为5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追加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4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的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0.6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洪江区殡仪馆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8万元,主要是用油和保险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场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预算支出在保障本馆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具体有:2022年度支出绩效较好,预算编制比较精确、合理;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要求,压缩了部分三公及一般性支出;动态优化了年度预算安排,保障了在经费压缩情况下的高效运转;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机关公用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对于各股室日常公用经费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对于办公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加强审核力度,公用经费及水、电等日常运行经费均有一定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存在少量调整预算和注销预算指标的情况;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