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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洪江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17:09 【字体:

2022年度洪江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洪江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分配方案的提出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信息资料、档案。

(六)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殡葬政策、服务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工作。

(八)承办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地方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牵头负责全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区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办 (加挂政策法规股)2、计划财务股 (加挂工资人事股) 3、社会救助股4、社会事务股5、养老服务和儿童服务股(加挂慈善事业促进股)6、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加挂革命老区)7、社会组织股(加挂社会工作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32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9万元减少0.19%,主要是因为工会补助及福利费收入减少。

2022年度支出总计332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9万元减少0.19%,主要是因为工会补助及福利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8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3.35万元,占98.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9.61万元,占1.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2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7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26.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14万元,增长4.14%,主要是因为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26.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14万元,增长4.14%,主要是因为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14万元,增长4.24%,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及救助福彩等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83.33万元,占99.28%;卫生健康支出(类)9.19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类)13.03万元,占0.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预算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股中途将肖福林退休费拨款至单位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份肖福林退休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9.01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3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3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8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6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统自动按人员测算数据。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股室资金,预算不在本单位。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19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统自动按人员测算数据。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按实际公积金中心测算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4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公业务增多,接待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个、来宾106人次,主要是业务股室对公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洪江区民政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0万元;支出1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63万元,增加15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委托业务福彩资金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1.02万元,用于开展6次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党建方面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力控行政成本,加快支出进度,完成了绩效目标。基本支出不突破预算、低保金精准发放、特困供养金精准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精准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精准发放、孤儿助学金精准发放、社会组织精准登记、婚姻登记率百分百完成、高龄老人津贴精准发放。 (二)绩效效益分析 1.职责履行方面,民政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三最一专”主责主业,扎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聚焦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救助水平逐年提高,补贴标准按时按量完成提标任务;四是突出最基本社会服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殡葬改革持续推进。五是基层治理不断优化,社会服务不断改进,服务对象满意度越来越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2.履职效益方面,2022年,我局严格按财政局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加强社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单位人员业务、服务态度及网上办事的能力,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获得了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敬老院居住环境急需提质改造,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力度不大,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也需加快推进。 2.福彩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乡街和村(居)申报项目不积极,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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