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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17:13 【字体:

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为我区中的“三无”对象、五保老人、弃婴、孤儿、残疾人员提供收养服务。

2、为革命烈士遗孤、遗属及革命伤残人员提供住养服务。

3、为其他社会老人提供自费代养服务。

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供养、收养、代养、休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5、坚持依靠社会、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6、管理服务规范化,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等优质服务。

7、社会福利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8、社会福利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办院方

9、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

10、保障收养、休养人员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11、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院长室、财务室、档案室、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5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51万元减少27.74%,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

2022年度支出总计25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51万元减少27.74%,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9万元,占23.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96.39万元,占76.5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8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2万元,减少17.78%,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2万元,减少17.78%,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4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2万元,减少17.78%,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65万元,占94.12%;卫生健康支出(类)1.68万元,占2.79%;住房保障支出(类)1.86万元,占3.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6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36.02万元,支出决算为5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44.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拨款。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拨款。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7.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0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怀化市洪江区社会福利院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主要是维修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13万元,用于开展3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护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本级及上级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预算支出的产出和效益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反映专项资金、部门其他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工作建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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