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22年度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育、选拔和监督工作;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营造良好的经济工作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发展规划,负责拟定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城市管理及社区建设、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街道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和制定街道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规划;依照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各种手段,对辖区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维护社会秩序,不断改善社会、经济环境,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4、领导街道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辖区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教育、环保、旅游等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
5、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各项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居民自治、促进社区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自然资源办、社会治安应急办和社会事务服务办5个职能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62万元,减少20.46%,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2年度支出总计3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62万元,减少20.46%,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0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5万元,增长18.60%,主要是因为资金来源比例变化。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5万元,增长18.60%,主要是因为资金来源比例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31万元,增长15.09%,主要是因为资金来源比例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0.3万元,占66.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74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1万元,占24.63%;卫生健康支出(类)9.66万元,占2.80%;住房保障支出(类)12.69万元,占3.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7.06万元,占2.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5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71.20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88.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的93.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1.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04.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没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办事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80万元,增加66.60%。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运行开支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53万元,用于开展网络培训,人数14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工委、区管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区管委对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是非常必要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是放心的。 街道坚持资金监管常态化,把监督工作贯穿内部审计、稽查、监测评估始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安排上预算工作不到位,在预算过程中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强,没有经过详细认真的数据调研和分析,没有依据科学的标准,预测的数据不科学,导致财政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预算不足。
2、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很少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的财政拨款,目前单位资产管理在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应用效率、资产配置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