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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专项资金绩效评报告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16 0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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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农业上级专项资金:

  2016年我局共争取农业上级专项资金共571万元,其中:

   1、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资金共8万元(湘财农指<2016>4号5万;湘财农指<2016>37号3万)

   2、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5万元(湘财农指<2016>12号5万)

   3、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共20万元(湘财农指<2016>27号20万)

   4、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共5万元(湘财农指<2016>35号5万)

   5、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8万元(湘财农指<2016>42号8万)

   6、农作物种子安全专项资金共5万元(湘财农指<2016>48号5万元)

   7、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20万元(湘财农指<2016>103号20万元)

   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共43万元(湘财农指<2016>113号43万元)

   9、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共10万元(湘财农指<2015>259号10万元)

   10、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共20万元(湘财农指<2015>262号20万)

   11、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共10万元(湘财农指<2015>289号10万)

   12、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30万元(湘财农指<2015>294号30万)

   13、第一批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共10万元(湘财农指<2015>298号10万)

   14、第三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200万元(湘财农指<2016>126号200万)

   15、2016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共177万元(湘财预(2015)178号120万,(2016)93号57万)

 

    2)林业上级专项资金:

      2016年我局共争取林业上级专项资金共140.69万元,其中: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共100.69万元(湘财农指<2015>307号80.77万元、224号13.64万元、湘财农指<2016>70号5万元、139号1.28万元)

   2、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共5万元(湘财农指<2016>22号1万元,26号3万元,140号1万元)

   3、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共5万元(湘财农指<2016>204号5万元)

   4、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共10万元(湘财农指<2016>206号10万元)

   5、第八批林业专项资金共15万元(湘财农指<2016>225号,资金文件下达40万,其中精准扶贫25万)

   6、林业生产救灾资金共收到5万元(湘财农指<2016>230号5万元)

 

    3)水利上级专项资金:

     2016年我局共争取水利上级专项资金共615万元,其中:

     1、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共 25万元(湘财农指(2016)18号25万)

     2、 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170万元(湘财农指(2016)29号20万、79号50万、131号100万)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共10万元(湘财农指(2016)161号10万)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110万(湘财建指(2016)216号50万、247号60万)

     5、四水治理资金共300万(怀财建指(2016)16号300万)   

    4)本级专项资金:

      2016年我局共争取本级专项资金共183万元,其中: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66万元;

      2、森林防火费8万元;

      3、嵩云山景区管理费10万元;

      4、国有农场改革经费36万元;

      5、降低育林征收标准补助60万元;

      6、“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工作经费3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果

      1)农业上级专项资金:

  1、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资金共8万元,资金已经全部用完,主要用于区植保站工作人员在横岩乡、桂花园乡开展病虫害监测、开展葡萄根瘤蚜普查、监测、苗木、检疫防控等下乡交通费、普查费、苗木检疫费等共计7.2万元,相关资料费用0.8万元,通过对全区10万余种主要作物病虫害田间监测及时发布46次病虫情报,指导农民及时进行病种防治全区病虫害为害率控制在2%以下,为农民减少经济损失500万元;通过对全区葡萄基地进行根瘤蚜普查、监测,弄清了我区葡萄根瘤蚜分布状况和现状,为去我区葡萄产业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通过苗木检疫、防止外来带蚜苗木的传入、输出,为我区葡萄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可减少农民经济损失400万元。

2、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5万元,主要用于洪高果蔬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购买农药化肥等共5万元,资金已全部用完。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土壤品质,降低农田有毒物质,高效防治常见病虫害,提高了农产品品质。

3、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共2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4万余元,用于开展乡镇农技站站星级服务创建等2万元,年中和年度考核奖励、管理费1万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粳稻基地)示范中土地租金、用种、用肥、用药、用工等4万元,用于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物化补助4万元,用于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5万元,资金全部用完。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业科技人员的科技能力和服务手段,提升了乡镇农技站的形象,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得到加强,积极性得到提高,通过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每年可为农民增产增收3000万元左右。

4、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共5万元,用于洪江区洪高果蔬生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购买农药4.6万元,区植保站工作人员下基地技术指导服务0.4万元。通过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降低了农药使用成本,较少农药用量,防治效果增强,减少了农药过度使用对农业环境造成的污染,可为该合作社每年增效200万元以上。

   5、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8万元,计划实施横岩菖蒲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但资金还未使用。

   6、农作物种子安全专项资金共5万元,主要用于区种子管理站用于开展全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抽样检测、种子纠纷调解处理等工作经费5万元。通过对全区种子市场监管,杜绝了假劣种子坑农事件发生,确保农民利益,净化种子市场,每年可为农民挽回因假劣种子造成的损失300万元左右。

   7、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2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民种子、种苗、化肥、农药、柴油等因灾损失以及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其中发放受灾户农药、化肥、种子12万元、农机抗旱柴油补助1万元、受损农业设施恢复7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降低了我区农业受灾程度。

   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共43万元,项目为财政扶贫整合资金,2017年支付2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资料、培训租场地、培训开餐、培训补助、授课费、培训租车费等。2016年省厅安排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23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0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130人。截至2017年1月20日,共举办培训班7期,其中生产型培训3期(水稻生产1期40人,肉鸡养殖1期30人,淡水池塘养鱼1期30人);其中专业技能型培训3期(蔬菜园艺工1期50人、鸡的饲养员1期50人、生猪饲养员1期30人);其中延伸电商培训班1期16人(不计入培育总人数),完成指标率100%。向指定的职业院校输送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3人(不在我区培育范围内)。此次培育活动使参训学员树立了经营管理理念、增强经营意识、掌握经营技巧、提高经营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保障。

   9、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共10万元,用于我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主要用于技术规范的制定、引用、技术培训、操作卡、明白纸、技术资料发放、标准化宣传牌、标语的制作、制度建设、园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池、杀虫灯、黄板等补贴。资金已经全部用完。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农业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技术规范应用得到推广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9.2%以上,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0、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共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具体资金使用方向:勘验设备10万元,通信设备4万元,技能培训4万元,技术培训2万元。资金已经全部用完。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添置了勘验设备,通信设备等执法装备建设,达到农业行政执法有手段,强化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抽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1、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共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湖南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灶120台,单价833.3元,合计金额10万元,效益情况:(一)经济效益:据先期在我区常青乡岩门村实施该项目的情况,使用高效节煤省柴炉灶,3至5口之家一天三餐平均只需薪柴4.5公斤,比传统牛角灶平均省柴10.5公斤,全年可以节省薪柴3832.5公斤。以薪柴现行的0.8元/公斤的价格计算,每台高效节煤省柴炉灶平均每年为农户节省生活用能费用3066元。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全村120户农户每年共计可以节省薪柴46万公斤左右、节省生活用能费用37万元左右。(二)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可以大幅度减少薪柴的使用量和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据有关专业部门实验测算,1公斤薪柴燃烧后会排放出二氧化碳气体1.82公斤。因此,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区每年可以减少薪柴使用量46万公斤左右,减少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84万公斤左右。可有效改善我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12、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30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区果木场200亩红肉脐橙新品种推广示范栽培15万元,洪江区明源特种养殖场人工养蛇基地建设15万元,该项目2015年11月至12月,完成200亩新栽园的土地整理,撩壕压青和基础设施施工。2016年1月底前完成新品种引进,2月底前完成200亩新栽园的栽植工作,同时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将使我区柑桔产业化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实行柑桔品种和区域布局的优化,改变过去柑桔粗放经营,重数量轻质量的落后生产方式,脐橙品质将得到大大提高,推动脐橙产前、产中、产后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产品附加值,从根本上提高我区的脐橙竞争力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一部分用于洪江区明源特种养殖场人工养蛇基地建设,主要用于购买种苗,饲料、购置设备等,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3、第一批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共10万元,因区发改局于2015年年底提前完成道路硬化项目并已验收,后经我局询问市农委,同意变更资金用途用于铁溪村亮化工程,该资金主要用于铁溪村路灯安装材料购买及安装人工费用等。资金全部用完。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人居环境,方便了群众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14、第三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2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已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三月底可开工建设。资金还未使用。

  15、2016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共177万元,计划用于综合农场200亩果园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4月底完工,资金还未使用。

 

  2) 林业上级专项资金: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共100.69万元,全区林业用地面积11.49万亩,其中有林地8.58万亩。2010年经重新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58650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8650亩,补偿面积58650亩。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我区森林资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公益林区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通过限伐、禁伐和封山育林等方式使公益林的林相明显好转,森林蓄积量有所增长。

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为农村提供25个就业岗位,并对贫困乡镇的脱贫致富、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良好作用。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必将为我区农业高产稳产提供有力的保障,可以带动我区森林生态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对保证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重要作用。

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增加了我区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覆盖率也得到提高,而且对增强森林资源保持水土、减少土壤养分流失、净化空气防止污染、调节气候、减少旱涝灾害发生、保护和美化环境等生态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1. 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共5万元,建设内容为森林公安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基层单位的装备条件,提升了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增强了森林公安驾驭林区治安局势的能力。

    3、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共5万元,用于林业科技进村入户,为洪江区菖蒲村等楠竹丰产提供栽培技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广大林农对楠竹丰产技术的需求,并通过编印技术小册子和宣传页,开展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传播了最新的林业科技信息,解答了他们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新技术的推广为当地林业生产、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4、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智慧旅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资金还未使用。

    5、第八批林业专项资金40万元,但是其中有25万元是精准扶贫资金,剩余的15万元主要用于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幼林抚育1500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组织施工队伍对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中1500亩中幼林进行了抚育,通过抚育,促进林木后期健康生长,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6、省级林业生产救灾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5公里林路维护,通过对林区5公里道路的维护,及时修复了损坏部分,保障了行车的安全及畅通,提高了林区道路的使用寿命和服务质量。

 

 

 3)水利上级专项资金:

   1、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共 25万元 ,主要用于水库维修养护及城区堤防维修养护:完成了红星、团结、杨家湾、花洋溪等四座水库放水卧管启闭设施及操作室的改造,目前已投入使用,确保了每座水库汛期的安全运行。防洪堤:完成了巫东城市防洪堤安全防护栏杆的ko+230-480建设工作,确保了该段堤防临空面对周边居民及行人存在的安全隐患。

  

   2、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170万元, 完成了洪高村白洋溪堤防500余米护坎及30余米垮塌堤防的抢修工作,完成了新田、五一及金竹川、渔梁山塘、均冲神仙山山塘等的抢险加固任务,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山塘汛期的运行安全。完成东方红溪垮塌浆砌石挡墙50m,完成溪道清障300余米,切实保障了汛期溪岸居民宿舍的生命财产安全。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共10万元, 实际修建0.4m×0.4m灌水渠0.4km,改造0.25m×0.25m灌水渠0.2km,Φ90输水管道0.8km,完成总投资1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万元,区级整合4万元。实际建设渠(管)道1.4km,为目标任务量的140%;实际投资14万元,为计划投资的140%。目前建设渠(管)道已投入生产使用。通过实施滩头村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有效改善及恢复灌溉面积150亩,亩均粮食增产150kg,亩均油菜增产120kg,实现农民增收280元/亩,达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良好效果。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110万, 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池31个,沉淀池20个,4m?;高位水池1座,10m?;高位水池5座,20m?;高位水池4座,30m?;高位水池1座,拦溪坝2座,管道安装32.35km,散户管道9km;计划2016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底完工。我局在资金到位后立即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湖南正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江分公司为工程土建及安装部分中标人、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饮水输水和饮用水管材及配件中标人,并分别于2016年11月25日和26日签订合同。湖南正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江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后迅速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2017年1月25日竣工,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我局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于2017年1月26日、2月4日开展验收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3567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5、四水治理资金共300万,主要用于长寨、向家冲岸坡整治。

    2016年的任务目标:2016年度我区洪江区四水治理项目的向家冲段防洪堤,位于洪江区岩门村工业集中区一线,堤线与工业集中区修建的防洪堤部分重合,经区管委研究决定,同意由洪江区工业集中区负责组织实施我区2016年度四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长寨段岸坡整治工程由洪江区采取BT模式建设,项目投资商为怀化市华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怀化市洪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监理单位为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岸坡整治1.293km(CZ2+207-2+575;及XJC0+000-0+925)。

   2016年度洪江区四水治理完成情况:1、向家冲段防洪堤护岸位于工业园集中区茅洲防洪堤护岸(二、三段)工程项目: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湖南正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工程分别于2016年4月与9月开工建设,工程量为新建防洪堤及护岸600余米。完成投资440万。2、洪江区长寨段岸坡整治工程由洪江区采取BT模式建设施工单位为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2012开工,完成沅水右岸长寨段岸坡整治368m,完成投资230万元。我区在四水治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强化领导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建管,提升了该段河堤防洪标准,改善周边环境,对促进洪江区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4)本级专项资金: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66万元

      主要用于洪江区山洪监测预警系统搬迁费用9.5万元,2016年防汛经费12.9万元,洪江区巫东城市防洪堤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29.6万元,洪江区防汛工作人员值班费14万元。该资金的使用,让山洪灾害运行系统能够顺利的搬迁,恢复了我区防汛抗灾信息化水平,为我区取得防汛抗灾的全面胜利提供了保障。

   2、森林防火费8万元

      由于资金的下达时间为2016年12月,故这笔资金当年还未使用。

   3、嵩云山景区管理费10万元

      主要用于该景区聘请的6名专职护林员及18名公益性人员长年巡山及卫生保洁的工作经费及用工补助。嵩云山景区属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区广大市民重要的休闲活动场所及重要旅游目的地,通过该资金的使用,加强了景区的卫生及防火管理,给广大市民带来了舒适卫生的旅游环境。

   4、国有农场改革经费36万元

      2016年共支付4万元,主要是支付鱼苗鱼种场职工医保2万元,果木场解除承包土地合同款2万元,余32万元。该资金的使用,使农场职工在待遇上得到了一定的补助。

   5、降低育林征收标准补助60万元

      2016年由于育林基金降低为零后,我局收入大幅度减少,加上本区财政相当困难,除人员工资外,其他日常事务的开支全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弥补,该资金的使用,使我局维持了基本运转。

   6、“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工作经费3万元

       由于资金的下达时间为2016年12月,故这笔资金当年还未使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区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款支付实行财政报账制,由区财政局经建股和农财股负责,并由其将工程款直接支付到建设单位账户,我局负责审核工程量及支付工程款的额度,并根据复印件做备查账。为了规范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效益,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和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资金流向清楚,资金使用规范,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按施工合同要求,专项资金支出的报账原始凭证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监理负责人等进行严格审核签字后,由项目法人签字支付。工程结算严格按合同确定单价,按监理和工程负责人审定的工程量计价付款。付款方式采取转账、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农业项目建设功能的充分发挥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杜绝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农业林业水利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股及相关业务人员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要求,对2016年实施的省级农业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