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涉农整合扶贫
洪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涉农整合扶贫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7年,我局共有涉农整合扶贫项目2个:一是鸬鹚村三组新修机耕道35万元(洪管办发[2017]6号);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36.6451万元(洪管办发[2017]22号)。合计271.6451万元。
(二) 项目绩效:
1、鸬鹚村三组新修机耕道35万元
2017年3月,洪管办发[2017]6号整合资金35万元,用于横岩乡鸬鹚村三组新修机耕道。通过招投标由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洪江区公司中标,2017年7月至9月完成道路施工,2018年1月完成项目区审计验收。审计金额为25.903936万元,已全部支付给施工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农业机械无法进入鸬鹚村三组巷子口农田的问题,深受当地村民的好评。
2、2017年8月,洪管办发[2017]22号整合资金236.6451万元,用于我区各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该资金中的11.6451万元用于支付我区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保证金,该费用于2018年1月支付给施工方;该资金中的225万元用于我区2017年度各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招投标由湖南正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江分公司中标,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完成施工并完成区环保、财政、扶贫办、施工方及监理方的联合验收,2018年5月完成项目区审计验收。审计金额为217.747958万元,除工程质保金(10.8971万元)外,工程款已全部支付给施工方。
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内容是在各行政村修建了四格污水池237座、三格污水池40座、沤肥池42座、蓄水池40座、垃圾屋2座、垃圾焚烧炉3座、排水沟140米、防护墙35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我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区涉农整合扶贫资金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款支付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完工必须由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和项目评审结论,严格执行报账制度,项目完工经验收、审计结算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填写拨款申请单,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扶贫办、财政审核后予以报账,付款方式采取转账、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涉农整合扶贫资金建设功能的充分发挥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杜绝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涉农整合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股及相关业务人员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要求,对2017年实施的涉农整合扶贫资金进行了自评。
怀化市洪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