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绩效评价报告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农机化主管部门更加清楚地了解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所要取得的政策效益,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同时,对补贴政策实施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促进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自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绩效水平,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逐步形成。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技术推广、保护性耕种和农机深松作业补贴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湘农联计发〔2016〕56号)全年资金到位农机购机补贴资金6.93万元,由区农机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93元在制度设计和具体工作中,继续推行和完善“自主购机、带机核实、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模式,共计补贴各类机具50台(套),受益农户达到50户。
今年,我们在2015年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创农业机械化发展。
一是农机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强农惠农效应进一步凸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机作业补助政策实现重大突破,农机化重点项目逐步增加,基层农机化推广服务体系补助、农机信贷优惠等扶持措施陆续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是农机装备总量大幅增加,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去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49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20台。
三是农机作业水稳步提升,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适应机械化生产的良种、良法加快应用。今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8%以上。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机械化也有较大发展。
二、政策实施过程中主要经验
自2014年以来, 在农财两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我区在借鉴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原有的购机补贴办法进行了改革。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取消了事前购机补贴指标的审批,实行“自主购机、带机核实、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购机补贴办法,确保了农民的自主购机权,使农机部门的廉政风险得到管控,违规违纪问题也很少发生。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新的购机补贴办法顺利实施,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和农民群众的好评,区管委副主任舒象连曾做出重要批示:“洪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力度大,运行平稳,实现了社会公认、群众满意、资金安全、目标聚焦,为农机购置补贴的改革完善探索积累了经验,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突出农民自主购机,推进政策普惠,是促进公平竞争、降低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的方向,值得总结推广。”我区购机补贴工作考核合格,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把资金调控作为改革前提。新的操作方法也有一定风险,农民“先购机,后申请”,基本属于敞开补贴,事前必须对资金量进行周密测算,通过政策导向和补贴额杠杆进行调控,采取突出重点补贴机具,规范和缩小补贴品目,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实现有限的普惠制,否则资金兜不了底,容易引起社会问题。
二是把普惠制作为改革方向。通过缩小补贴范围,我们把80%以上的补贴资金用于补贴重点机具,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做到应补尽补,较好地发挥了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作用。使补贴政策逐步向有限普惠制过渡。
三是把带机审核作为改革关键。实现带机核实也要面临很大风险,可能出现农民争抢补贴指标、引发道路交通堵塞等矛盾。为保障购机补贴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农机部门加大了工作经费的争取力度,2017年,区财政为区农机局安排了5万元。我区克服了人员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实际困难,认真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合理布局设点,统筹安排人员,维持好补贴机具市场秩序。区设置了多个购机核实点,局里的工作人员流动办公,极大地方便了购机农民;2017年,我区的带机审核工作进行的有条不紊,未出现一起农民争抢补贴指标、引发道路交通堵塞事件,促进了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是把风险防控作为改革保障。改革购机补贴办法,从源头上降低农机部门的廉政风险,确保了“两个自主”(农民自主购机、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使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以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为重点的良性市场竞争,农机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管者的职责。同时,通过签订购机补贴工作责任书,发放《警示教育资料》,经常性地开展购机补贴廉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三、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综合评价
(一)项目绩效考核组织方式
洪江区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去农机局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考评组,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洪区财绩〔2018〕3号。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对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了查验核实,形成打分汇总表和全区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绩效考核的分数将作为后续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评价
我区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制定了较为可行的补贴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等部门分工参与的工作机制,补贴检查督导制度较为有效运行,农机、财政部门能够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资金全部到位,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合规。较好地完成既定指标。财政补贴资金规模连年大幅度增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加快了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也为拉动内需和促进农机工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普惠面进一步扩大。2017年共补贴各类机具50台(套),受益农户50户。全区农机总动力预计达到1.4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8%以上,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技术支撑。农业机械化已成为我区农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是补贴机具实现了全覆盖监管。农机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全覆盖,真正做到了“见人、见机、见票”,实现了监管常态化的目标,把“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监督机制落到了实处。
三是在操作程序上更加便民高效。在确保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下,通过进一步简化、规范工作流程: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申请、挂牌、农机报废“一条龙”便民服务,减少了农民办理购机补贴的时间,提高了农民群众对购机补贴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有效地防范了廉政风险。由于消除了寻租空间,确保了农民选机购机的自主权,农机部门回归到监管者本位,确保购机补贴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结算进度较慢,未达到按月结算的要求;
二是补贴资金未实施完毕;
三是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洪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30日